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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年检、变更、补办须知

时间:2013-03-06      字体:   

一、资质年检需提供的材料:

1.《资质年检表》(一式三份);

2.附件材料:

(1)资质单位资质证书(正、副本)

(2)人员变动情况(调出、调入证明)

(3)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代表工程的合同、竣工证明材料等。

二、变更资质内容需提交资料:

1. 资质单位申请变更的报告;

2. 变更资质单位名称需提供资质单位名称变更的文件(国有、集体资质单位出具资质单位主管部门对资质单位名称变更的批复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等无主管资质单位出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资质单位名称变更的决议);

3. 变更资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资质单位法定代表人、资质单位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国有、集体资质单位出具资质单位主管部门任命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等无主管资质单位出具资质单位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资质单位名称变更的决议)、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 变更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资质单位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 变更资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金、营业执照注册号等均需提供变更后的法人营业执照;

6. 属地省辖市文物行政部门意见文件;

三、补办遗失资质证件需提交资料:

1. 补办资质证件的报告;

2. 在全国性文物行业报纸或网站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

3. 遗失资质证件情况的说明;

4. 属地省辖市、县(市)文物行政部门补办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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