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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提供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相关资料的通知

时间:2016-02-15      字体: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物(文化)局,省直文博单位、省级及省级以上国有文物收藏单位: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请提供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相关资料的函》(文物普查函〔2016〕146号)要求,为总结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取得的成果,促进普查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国家文物局拟于2016年国际博物馆日期间,举办《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以下简称展览)。为做好展览筹备工作,拟请各单位对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历程和取得成果进行全面梳理,协助收集图片、影像等相关资料。具体内容包括:

一、直观表现普查部署动员、单位调查、文物认定、信息采集、数据审核、成果汇总、成果利用、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亮点工作和重要成果的图片、影像。

二、普查中新发现文物的图文资料,包括新登录的历史文物、近现代文物,以及文物系统以外单位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

三、各地文物部门和博物馆利用普查成果举办展览、开展文物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图文资料及影像资料。

图片文件清晰度应不低于300dpi,影像资料应为无压缩格式,适合再次编辑。同时填写《“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图片、影像信息表》(见附件),每一图片、影像均应附有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请各省辖市普查办负责组织辖区内省直管县和区县整理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省普查办;省直文博单位、省级及省级以上国有收藏单位请将相关资料直接报送至省普查办。请以上各单位将相关资料及《“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图片、影像信息表》于3月7日前发送到省普查办邮箱:kydwwpcb@163.com。

联系电话:0371—63859801

联 系 人:徐彦 孙红梅

2016年2月15日

附件:关于协助提供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相关资料的通知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图片、影像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