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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物局关于新县鄂豫皖兵工厂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时间:2016-01-07      字体:   

信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新县鄂豫皖兵工厂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信文物字〔2015〕65号)收悉。经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新县鄂豫皖兵工厂旧址修缮设计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1.现状勘察应深入研究原佛尔寺布局及与后建兵工厂的承袭关系,各项评估量化要详细,残损现状的病因分析应更加全面,针对性更明确。

2.对木结构糟朽及劈裂的残损点评定界限(柱与梁架部分)运用有误。

3.设计总图上应补充环境整治中排水沟的位置及流向、坡度。

4.地面青砖铺墁、散水恢复的修复措施依据不足,应更深入研究原结构及传统做法后,恢复原貌。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指导有关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由你局核准后实施。请你局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的安全。

此复。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