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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物局关于潢川县文物管理局馆藏书画文物修复方案的批复

豫文物科〔2015〕13号

时间:2015-12-28      字体:   

信阳市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批馆藏书画文物〈光州双城图〉等修复方案的请示》(信文物字〔2015 〕40号)收悉。经征求专家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请你局加强指导项目实施,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建立文物保护修复档案,编制文物修复报告,并于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报我局结项备案。

此复。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