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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内乡县乍曲乡吴垭民居文物保护规划的批复

豫文物保〔2015〕92号

时间:2015-12-28      字体:   

南阳市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报 <关于省保单位吴垭民居文物保护规划评审>的请示》(宛文物〔2015〕17号)文件收悉。经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原则通过该保护规划。同时对该保护规划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加强对吴垭古民居历史沿革、建筑及用地性质、古村落容积率、古民居残损程度及分类等的调查与研究。

二、应与乡镇总规及相关规划相衔接。

三、对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调整要有科学的依据。

四、进一步规范文本与图纸,补充古墓葬、古碑刻等附属文物的保护规划。

五、细化消防、道路、停车场规划,结合实际,满足使用需要。

请你局按照以上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保护规划。

此复。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