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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物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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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1-06 来源:主动公开 作者:河南省文物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中原崛起战略任务的重要阶段。我省文物事业必须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同时积极发挥文物作用,努力将丰富的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势,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宏伟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一、河南文物优势
河南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在历史上长期处于中华文明的中心区域。漫长的文明历程积淀了丰厚的历史文化遗存。全省现已查明的有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3万余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各类可移动文物140多万件。全省有1处世界文化遗产(即洛阳龙门石窟)、9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2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51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有8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20座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中国八大古都中,河南有洛阳、开封、安阳、郑州四座。河南文物数量多、分布广、品类全、价值高、历史跨度长,奠定了全国文物大省的坚实地位。
河南的文物不仅显示了我省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而且也能够反映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文明史。丰富的文物资源是促进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比较优势。在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中,河南文物有极大的潜力,文物事业大有可为。
二、“十五”文物事业回顾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文化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文物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文物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文物抢救、保护、利用、管理等各个方面均取得较大成绩,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文物事业整体水平显著提高
文物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文物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条例》、《郑州市登封观星台嵩岳寺塔少林寺塔林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3部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文物行政执法机构逐步加强,郑州、洛阳、信阳、周口等省辖市成立了文物行政执法专门机构;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得到增强,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查处了一批文物违法案件。
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进一步得到落实,全省文物机构和经费投入进一步增加。省直文博单位中新增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站,各省辖市中设立副县级以上文物局的由3个增至15个,全省合计新增文物机构11个,达到221个,文物从业人员新增470人,达5500余人。文物保护经费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省级以上财政共投入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727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541亿元,省财政投入4733万元。各级地方财政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投入均有较大增长。
文物科学研究和普及取得新成果。建立了河南博物院文物科技保护中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科技考古研究室等科研基地。全省共出版《郑州商城》、《五帝时代研究》等文物考古学术专著60余部,发表了一批学术价值较高的考古简报、报告和论文。承担了一系列国家或省级社科基金课题研究。河南博物院“西汉‘四神云气图’壁画综合保护”项目获得国家文物局首届“文物科技创新奖”二等奖。同时,编辑出版了《河南文物精华》、《河南历代名人史迹》、《河南博物馆概览》、《启封中原文明》和《中原考古大发现》等大量文物普及读物。
文物事业赢得了多方面的新荣誉。登封市、新郑市、偃师市先后被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命名为“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新密古城寨龙山时代古城、宝丰清凉寺汝官窑遗址、禹州神垕镇钧窑遗址、郑州大师姑夏代城址、偃师二里头遗址宫殿区等5个我省境内的考古发掘项目被评为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虢国墓地遗址与文物陈列”荣获“第五届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在全国革命纪念馆“延安杯”讲解比赛和全国“雷锋杯”讲解员讲解大赛中,我省选手均获佳绩。
(二)文物事业基础工作扎实有效
文物“四有”工作进一步深化。全省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6处、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203处;省政府核准公布了全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完成了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的树立和更新工作;开展了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科学记录档案的建立和完善工作。
馆藏文物管理更加规范。完成了全省新增三级以上馆藏珍贵文物的鉴定定级。开展了全省馆藏文物损毁情况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馆藏文物保护及管理工作的现状。
开拓了文物信息化管理的新领域。初步建成了河南省馆藏文物数据库,成功实现与国家文物数据库的连接,同时开始了全省文物保护单位数据库建设。
(三)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成绩显著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申报工作取得进展。世界文化遗产洛阳龙门石窟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安阳殷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准备工作富有成效。隋唐洛阳城遗址、汉魏洛阳故城、新乡潞简王墓、登封观星台、嵩岳寺塔和少林寺塔林、禹州钧窑遗址、宝丰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巩义黄冶唐三彩窑遗址等文化遗产正在积极争取加入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清单。
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得到了有效加强。扭转了以往跟踪抢救的被动局面,重点项目建设的文物保护工作做到了建前评估、提前介入,开创了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的新局面。加强了重点项目建设文物抢救工作的统一管理,卓有成效地支持了安钢二期工程、西气东输、南水北调、宁西铁路和京珠、连霍、阿深、洛界高速公路等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完成文物保护项目800余个,抢救古文化遗址面积27万多平方米,抢救古墓葬近万座,抢救出土文物约10万余件。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加强了对大遗址的保护。编制了安阳殷墟、偃师二里头遗址、偃师尸乡沟商城、洛阳汉魏故城、隋唐洛阳城、新郑郑韩故城等6处大遗址保护规划纲要。制定了安阳殷墟、宝丰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固始番国故城等10余处大遗址保护规划。完成了安阳殷墟国家级大遗址保护展示园区项目。
文物建筑保护和修缮力度不断加大。共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抢救维修南阳府衙、汝州风穴寺、登封法王寺等2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洛阳山陕会馆、济源阳台宫等100多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部分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也得到了保护维修。
(四)博物馆事业蓬勃发展
建成开放了殷墟博物馆、三门峡虢国博物馆、鹤壁博物馆、滑县民俗博物苑等14座博物馆。全省各级各类博物馆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努力提升社会服务功能,提高陈列展览质量,改善服务措施,做好对未成年人等社会团体的免费开放。五年共接待国内外观众2000余万人次。河南博物院、新县革命纪念地、杨靖宇将军纪念馆、镇平彭雪枫纪念馆、吉鸿昌将军纪念馆、濮阳单拐革命旧址等一批博物馆、纪念馆或革命旧址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以河南博物院为龙头、市级博物馆为骨干、国有博物馆为主体、非国有博物馆为补充的全省博物馆网络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五)文物安全得到进一步加强
投入资金2600万元,补助105个文物收藏单位新建或加固了文物库房,增添或更新了安全设施。先后完成6个一级风险单位和50个二、三级风险单位的技防达标工程。配合工商等部门开展了全省性规范整顿文物经营活动,配合公安、海关等部门开展了打击文物走私和打击田野文物犯罪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文物违法犯罪活动。馆藏文物安全形势稳定。
(六)文物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我省在境外独自举办了《华夏文明之源—河南文物精华展》等6个文物展览,参加了国家文物局主办的赴美《中国历代王朝文物展》等20个境外展览,承担了配合三峡水利工程建设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考古调查及发掘等省外、境外的文物保护项目,与国外学术机构开展文物合作研究项目,不仅扩大了河南文物工作的影响,而且为扩大河南的对外开放作出了贡献。
(七)文物事业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有待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经费不能满足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经费来源单一;二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飞速发展的形势下,繁重的文物保护任务同全省文物管理机构和业务机构力量相对薄弱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全社会的文物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文物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文物执法工作相对薄弱,一些破坏文物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处置;四是博物馆布局不平衡,种类不丰富,现代展示技术和手段运用不足,陈展水平普遍有待提高;五是文物保护科研机构和科研基地建设与文物大省的地位不相称,明显落后于周边省份。
三、“十一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遵循文物工作自身规律,动员社会资源投入文物保护,依法行政,强化管理,加强保护,合理利用,求真务实,突出重点,积极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推动我省文物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
“十一五”发展的总体思路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巩固发展成果,开创文物事业新局面。在事业发展上,突出六项重点工作:做好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力争殷墟加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使我省新增1处世界文化遗产;加大对大遗址的保护力度,编制10处以上大遗址保护规划和方案,并逐步实施;做好文物建筑的保护维修,使全省经过维修、效益显著的对外开放文物景观达到100处以上;加强建设,提升功能,使全省设施完善、功能健全、长年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达到100座以上;开展全省文物普查,报请省政府核准公布新的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使全省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到1000处以上;做好南水北调等大型项目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高质量完成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发掘抢救工作。积极推动文物旅游业发展,努力形成“三线三区”的布局,即以展示我省灿烂古代文化为主的沿黄(河)文物旅游线、沿沙颍河文物旅游线、沿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文物旅游线,以及以展示我省革命史迹为主的信阳红色旅游景区、驻马店红色旅游景区和濮阳红色旅游景区。
四、“十一五”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文物保护
做好安阳殷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加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使我省新增1处世界文化遗产。全面启动“亚欧‘丝绸之路’河南段”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争取隋唐洛阳城、汉魏洛阳故城等沿线与“丝绸之路”有关的重要遗迹、遗址作为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丝绸之路”的组成部分;争取新乡潞简王墓为世界文化遗产明清皇家陵寝的扩展项目;力争登封观星台、嵩岳寺塔、少林寺塔林以及宝丰汝官窑遗址、禹州钧窑遗址、巩义黄冶唐三彩窑遗址加入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清单。
开展新一轮的全省文物普查,澄清全省不可移动文物底数,报请省政府核准公布新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争取全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到1000处。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科学管理,完成已有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科学记录档案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的制作。
编制偃师二里头遗址、偃师尸乡沟商城、郑州商城、郑韩故城、信阳城阳城遗址、汉魏洛阳故城、隋唐洛阳城、北宋皇陵、舞阳贾湖遗址、渑池仰韶村遗址、郑州西山遗址、内黄三杨庄遗址等10处以上大遗址的保护规划和方案,并逐步加以实施。建设隋唐洛阳城等大遗址保护和展示园区。支持有关部门完成全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制订工作,积极申报新的历史文化名城(村、镇)。
加强文物科研工作,建立河南省文物科研课题制,编辑出版一批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建筑维修报告、文物科研著作;编辑出版《中原文化大典·文物典》、《河南省文物志》等重要文物图书;筹建河南省文物科技保护中心和古代壁画保护中心,争取国家文物局支持,建立古代动物考古研究示范基地和青铜器修复基地,推动土质遗址保护、铁质文物保护、青铜器保护修复等文物科技保护工作的开展。
完善和提高河南省文物信息数据库,建立与之网络连接的郑州、洛阳等省辖市的数据库分中心,完成全省三级以上文物藏品的数据录入和审核,完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数据录入,开通河南文物互联网站,加强各级文物网站建设。建立河南省文物信息中心。
做好南水北调等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等文物保护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科学发掘,规范管理,高质量完成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发掘工作,最大限度地抢救保护工程区域内的珍贵文物。增强课题意识,注重多学科合作,探索和采用新的理论与方法,提高我省考古学研究水平。做好考古资料的整理工作,筹建省级考古资料整理基地。
统筹保护与利用,适当集中财力维修一批社会影响大、开放价值高、区域优势明显的文物保护单位,使全省长年开放、效益明显的文物景点达到100处以上。支持沿黄(河)一线、沿沙颍河一线和沿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一线的文物建筑维修工程。支持革命老区红色文物的保护工作,完成信阳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旧址群、确山中共中央中原局革命旧址群、清丰晋冀鲁豫军区司令部旧址群等重点革命旧址、故居和纪念地的保护维修。
加大对全省重要文物建筑的保护维修力度。完成林州慈源寺整体平移搬迁工程。进一步加强灵宝函谷关、洛阳府文庙、济源大明寺、登封会善寺、少林寺塔林、登封清凉寺、巩义康百万庄园、开封城墙、刘家宅院和刘青霞故居、商丘归德府文庙,许昌灞陵桥、漯河文庙、许慎墓园、舞阳开元寺和城隍庙、北舞渡会馆、周口关帝庙、商水叶家宅院、项城袁宅和袁氏行宫、鹿邑太清宫,南阳府衙、淅川香严寺、淅川荆紫关、内乡文庙、镇平菩提寺、汝州风穴寺、叶县文庙、郏县临沣寨、禹州怀帮会馆、长葛红山庙、新郑郑韩故城、焦作山阳城、温县慈胜寺、新乡潞简王墓、辉县百泉和白云寺、卫辉小店河、鹤壁五岩寺石窟、淇县云梦山石刻群、浚县千佛寺、安阳灵泉寺石窟、安阳昼锦堂、安阳马氏庄园等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和整治工作。加强古建筑保护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古建筑维修单位的资质认证,全面开展工程质量监理工作。
(二)博物馆工作
开展博物馆建设“三贴近”理论研讨,深化“三贴近”实践。做好河南博物院的功能提升工程,抓好偃师市博物馆、淅川县博物馆、新县鄂豫皖苏区首府博物馆等的全国博物馆展示服务提升项目试点工作;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博物馆社会教育工作,保持讲解工作的优势,培养后继讲解人才。通过创新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使博物馆充分发挥服务现实的社会作用。
完善以河南博物院为龙头,市级博物馆为重点,国有博物馆为主体,非国有博物馆为补充,门类齐全,反映中原文化特色的全省博物馆网络体系。重点支持安阳中国文字博物馆、安阳博物馆、濮阳博物馆、平顶山博物馆、济源博物馆、虢国博物馆、洛阳博物馆、洛阳古墓博物馆等新馆建设和改扩建工程,鼓励发展名人纪念馆等特色鲜明的专题博物馆和行业及私人博物馆,完善博物馆观众服务设施。
实施陈列展览精品工程,着力提高博物馆陈展质量。做好安阳博物馆、濮阳博物馆、洛阳古墓博物馆、新安小浪底博物馆等一批新建或扩建博物馆的基本陈列,以及郑州博物馆、洛阳博物馆、许昌市博物馆等原有陈列的提高改造,争取1—2个陈列入选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进藏品规范化管理,实行文物藏品保管员备案和持证上岗制度,做好馆藏文物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加大对馆藏文物的保护力度。继续做好文物征集尤其是近现代文物征集工作。
(三)文物安全和行政执法
重点完成各级文物风险单位的技术防范工程达标工作。洛阳龙门石窟研究院、开封市博物馆、鹤壁市博物馆、淮阳县博物馆等一级风险单位的技术防范工程要在2006年达标,二、三级风险单位的技术防范工程要在2008年底全部达标。
全面完成省辖市文物库房建设,使每个市都有一座符合现代化标准的中心文物库房;加强重要考古发掘单位的文物库房建设;继续改善县级文物库房收藏保管文物藏品的条件,对不符合科学保管条件的县级文物收藏单位,逐步实施文物藏品代管或集中管理。加强田野文物安全保卫工作,逐步对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墓葬、石刻和古建筑安装安全防盗设施。
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县级以上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完善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实行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保卫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与公安、工商、海关等有关职能部门协商建立预防和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盗窃、盗卖和走私文物等各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规范文物经营和民间文物收藏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倒卖文物,维护正常的文物流通秩序。
(四)文物对外合作与交流
以加强机构建设、拓展外联渠道为重点,走出去、引进来并重,加强与境外文物机构在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提高在境外举办文物展览和引进境外展览的数量和质量。筹建河南省对外文物交流展览中心,加强文物外事活动的策划、联络和运作,从机构上保证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发展。扩大与日本、意大利等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发达国家在文化遗址、文物建筑、文物藏品、博物馆学等的保护和研究领域的交流合作与人才培养。
加强文物境外展览工作力度。巩固原有外联渠道,拓展新的途径,注重通过加强与开放程度较高省、市的合作,使文物外展逐步走向更广阔的国际空间。科学策划文物外展主题,整合文物外展资源,围绕我省传统文化优势,适应文物藏品特点,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展品精美、内涵丰富的文物外展精品,提高我省文物外展在国际国内文物展览领域的占有率和知名度。
(五)文化产业
打造“三线三区”的文物旅游线路。继续做好以展示我省灿烂古代文化为主的沿黄(河)文物旅游线建设;利用沙颍河流域便利的交通条件和丰富的文物遗存,建设沿沙颍河文物旅游线;建设经伏牛山、南太行,南北贯穿全省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文化遗产廊道,使之成为展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成果、展示中原灿烂古代文明的重要文物旅游长廊。积极促进红色旅游发展,建设展示我省革命史迹为主的以新县鄂豫皖革命根据地首府旧址群为中心的信阳红色旅游景区,以确山县中共中央中原局旧址群为中心的驻马店红色旅游景区和以清丰县冀鲁豫军区旧址群为中心的濮阳红色旅游景区。
积极推进国有文物商店改革,建立既符合文物工作规律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营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文物收藏的需求。引导、整合全省文物复仿制品、文物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营销,走规模化、品牌化之路。深度开发古乐舞演出等非物质遗产展示项目,逐步走出文物单位,开拓社会市场。加强普及性文物类图书的编辑出版。开展民间文物收藏品保管、鉴定等的社会培训和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和机制创新。以改革创新促发展。积极推进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文物工作规律、国家保护为主并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深化文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调动文物工作者的积极性,多出成果,多出精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大力加强文物法制建设。加强文物立法工作,修订《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继续制订大遗址专项保护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的规定。加大文物执法力度,联合工商、建设、海关等执法部门严厉查处文物违法行为。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重点文物工程项目建设的执法督查。加强文物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法制观念。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
(三)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文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实行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任期目标责任制、文物保护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和工程施工合同制,文物安全经济奖惩责任制、周报告制、日报告制,文物执法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及文物藏品保管员持证上岗制,省级文物科研课题制、全省文博专家库制度等。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加快人才合理配置,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努力建设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管理强的文博人才队伍。加强与高等院校的教育合作,完善文博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对优秀人才给予重点扶持,在全面提高文博队伍素质的基础上,造就一批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五)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在科学制定规划项目的基础上,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力争使“十一五”期间中央和省财政投入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充分调动地方财政投入文物保护的积极性,同时,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筹建河南省中原文物保护基金,探索和完善其它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事业的有效途经,确保文物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十一五”时期,我省文物事业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全省文物工作要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加强文物法制建设,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提高文物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的水平,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为促进我省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文物管理局
二〇〇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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