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式”文物保护让传统文化“活”在身边
时间:2015-11-25 2015年11月9日《中国文化报》第3版 李少鹏 字体:大 中 小
韩国地处朝鲜半岛,历史上深受中国文化特别是儒教文化影响。1910年,日本攻占朝鲜半岛,后屡遭战乱,不少古建筑、文物遭到毁损。为保持传统文化的延续与文化认同,韩国历届政府均非常重视历史文物和传统文化遗迹的保护,通过立法及行政手段,在城市规划中根据不同文化遗迹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同时积极动员民间力量,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考古发掘门槛高
韩国《埋藏文物保护与调查法》规定,国家与地方自治体在进行开发建设时,不得破坏埋藏文物及其周边景观。任何调查、挖掘行为都要经过韩国文化财厅厅长的同意。
韩国法律对考古挖掘的要求限制严格,加之国家地少人稠,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不容忽视。特别是由于战争频繁导致城市变迁,很多历史古迹原址已改建其他楼舍,贸然进行考古挖掘不但法律程序繁琐,还严重影响人们生活。对此类情况,韩国采取了以下两种变通的保护办法:
一是对地面上已无遗迹或无挖掘可能,但历史考证有文化历史意义的(如粮仓、兵器库、故居名宅等),由当地政府在考古研究的基础上,对文化遗迹进行指认,在遗迹附近设立坚实厚重、严肃大方的石碑,篆刻记述该遗迹的名称、年代、当时的用途及作用,以供后人怀念,提升城市的历史延续感。
二是对尚有条件进行初步挖掘,露出部分残留遗迹的(如城郭遗址、潜河码头等),由文物部门对挖掘现场原样封存,覆盖坚实的玻璃隔板加以保护,严禁入内,并在旁边立说明牌,打造直观的遗迹现场供民众参观,增加历史的真实感。
修复重建重在复“古”
韩国《文化保存法》规定,可以对古代王宫、庭院等有旅游价值及教育意义的现存古建筑进行仿古修复。修复后确立为国家文化遗产,划归文化体育观光部或城市所有。
朝鲜半岛历史上长期被封建王朝统治,韩国全境留存大量传统宫殿及民居,这些古建筑造型优美,是韩国历史与文化的缩影。建国后,韩国政府精心保护战火中留存的古代建筑,对于有历史意义并尚留有原址的宫廷建筑及寺庙禅院,由国家拨款进行原址修复,并向全社会开放参观,尽可能充分利用文化遗迹的使用价值,展示古代建筑的美丽外观与历史内涵,增加国民的历史认同感与民族自豪感。
对于有特殊历史背景,必须复原但不适合在原址复建的,可以另外选址复建,但须遵守原建筑风格,在外观设计和选材上力求“原汁原味”,同时注意色彩鲜亮及坚实整洁,展现该建筑的最佳状态,重现旧时的社会风貌。
对更多无法通过露天复建展示的文物遗迹和文化风俗,则通过博物馆进行保护与传承。韩国拥有众多的博物馆,仅首尔就拥有韩国历史博物馆、国立中央博物馆、国立民俗博物馆、国立古宫博物馆等。公立博物馆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拨款,并成立相关非营利法人财团运营,政府任命财团负责人,以3年为一任期定期轮换。博物馆大多建在城市繁华中心及名胜古迹旁边,兼具史迹保护、人文教育和拉动旅游、带动发展等功能,藏品丰富,布展新颖,妥善推进文化古迹碎片的复原和保护工作。
城市生活偏爱传统元素
韩国的城市规划将历史名人、功臣的雕像等艺术造型放置在主要街道、广场、公园、校园及文化古迹内,以作为增加城市魅力、提升人文内涵的重要手段,最大限度提升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的教育功能和旅游价值,增加文化自豪感和民族意识。例如,位于首尔市光化门广场的世宗大王(朝鲜王朝第4代王)坐像及李舜臣将军(明万历年间朝鲜王朝名将)雕像已成为韩国地标建筑和旅游景区,向世人彰显韩国的辉煌历史与民族精神。
在法律和国家倡导下,韩国民众自发传承民族传统,无论地方政府或民间机构、个人均在可能的范围内建设人造艺术景观、开展传统文化活动。韩国的城市或多或少都彰显着“复古的传统之美”,街道随处可见仿古建筑、传统民居,室内大多悬挂传统对联、屏风古画,而年轻人聚集的高校或写字楼附近则多见小型露天剧场、风格各异的美术馆和画廊,形成古代与现代文化交相辉映,传统与创新思潮传承衍生的和谐氛围。
延续古代习俗的楼宇风格、牌匾字体、艺术活动也增添了城市的文化内涵,在聚集文艺高雅群体的同时,吸引更多市民和游客参观、逗留,带动了周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文素养的提高,与城市建设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