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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七纳入” 体现“五到位” 改革创新推动文物工作大发展
     发布时间:2017-03-23

宝丰县有不可移动文物1699处,其中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86个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8处;有省级以上传统村落39个,其中,中国传统村落6个;有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个、名村4个;有馆藏文物1732件。宝丰县是全省重要的文物资源大县。

近年来,在省市文物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宝丰县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突出保护,加强利用,强化服务,在文物保护和助力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也走出了一条新路。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夯实基础,积极做好文物资源申报和安全工作

宝丰县是文物大县,文物保护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类文物还是宝丰县对外宣传的“金色名片”,县委县政府始终将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据统计,2015年9月至2016年底,宝丰县委、县政府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编委会议上,先后21次研究解决文物保护、申报升级、机构人员、安全组织、项目资金等问题,进一步夯实文物工作基础。

一是突出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建立了由发改、土地、财政、公安、住建、规划、文化和文物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文物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执法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检查整治行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注重提升,积极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资源申报工作。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县不可移动文物数量由原来的82处增加至1699处。2012年以来,贾复庙等16处文物升级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香山寺大悲观音大士塔及碑刻、父城遗址、小李庄遗址升级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商酒务榷酒遗址等8处文物升级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马街书会会址等98处文物被核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积极开展传统村落及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保护工作。2012年至2014年,文物局联合县住建、规划、文化、财政等部门,深入全县70多个村庄,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申报确定省级以上传统村落39个,其中,申报中国传统村落6个。大营镇、商酒务镇被省政府公布为河南省第六批历史文化名镇。翟集村、赵官营村、魔冢营村、高皇庙村被省政府公布为河南省第六批历史文化名村。近年来,我们还依托文物资源优势成功申报中国观音文化之乡、中国孝文化之乡、中国酒文化之乡、中国汝瓷文化之乡、千年古县等历史文化名片。

三是加强防护,确保文物安全。成立了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野外文物分布区域,将全县划分为东、西、南、北四个片区,文物部门联合消防大队、乡镇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对文物安全进行督察、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县政府与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签订《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加强对区域内文物保护的安全巡护,实行乡镇文物保护安全月报制度。先后对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中原解放纪念馆、豫西行政干校旧址、宝丰会议会址、县文物库房等文物单位安装安防设备,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同时,在文物局建设文物安全网络监控总站,对全县文物安全动态及值班情况进行实时网络监督。

二、突出“七纳入”,像重视经济发展一样重视文物保护工作

在文物保护方面,宝丰县委、县政府达成了“三项共识”:一是经济发展要服从文物保护大局,不以牺牲文物为代价;二是文物保护也是重要政绩;三是文物保护工作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三项共识”不但体现在全县的重点工作中,也体现在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具体做到“七纳入”。

一是建立协调机制,将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了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和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的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面临的问题。还分别成立了清凉寺汝官窑遗址、香山寺、老城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碑刻石刻征集、红色革命遗址保护、文物征集、文物消防安全等领导小组,加强各项工作统筹协调,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将文物保护工作全盘纳入了全县“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是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将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宝丰县规定,所有建设项目选址及开工建设前,必须依法征求文物部门意见,依法履行文物审批程序。县文物局直接参与县发改委大项目审批、县国土局土地征迁和县规委会建设项目论证审批等。县政府专门刻制了“宝丰县人民政府文物审批专用章”一枚,用于文物的依法审批和管理。

三是加强文物管理机构建设,将文物保护纳入体制改革。2016年,为强化文物管理职能,将县文物局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在原有17个编制基础上,又增加编制15个;将清凉寺汝官窑遗址管理处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增加人员编制15个;为加强对国保和省保单位的管理,成立了宝丰县中原解放纪念馆、红色革命遗址管理所,核定编制18个;成立了香山寺文物管理所、父城遗址管理所、小李庄遗址管理所三个“国保”单位专职管理机构,核定事业编制15个。以上共增设机构5个,新增人员编制63个。为加强野外文物保护,在14个乡镇分别成立了乡镇文物管理所;为加强对文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文物安全,在现有文物公安派出所的基础上,又成立了清凉寺汝官窑遗址治安室。

四是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2017年开始,在每年3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国保单位保护资金200万元,县财政每年度将500万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列入预算。2017年度,县财政已列入文物征集、文物修缮、场馆开放等文物保护资金4500万元,同时,为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三馆”建设、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传统村落文物保护、香山寺和龙兴寺保护维修等融资3.2亿元。2016年元月,县政府出资100万元,设立了宝丰县文物保护基金,用于接受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事业的捐赠。第一笔由中国人民银行捐赠的中州农民银行旧址维修资金已到账。

五是完善年度目标考核机制,将文物保护纳入领导责任制。从2016年开始,我们将文物保护工作列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作为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是完善宣传机制,将《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宣传纳入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在制定全县“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时,县文物局及时与司法局对接,将《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宣传及时纳入了全县的相关规划。在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宣传时,县文物管理部门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将文物保护法规有效地宣传到了千家万户,使广大干群的文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七是将文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全县重点公共设施建设。投资2.67亿元,先后建设了中原解放纪念馆、方志博物馆、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展示馆、汝窑博物馆、崔琦旧居等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筹备建设汝窑陶瓷科技馆和宝丰博物馆等。

三、体现“五到位”,让文物工作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近年来,宝丰县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传统文化传承中的作用,将文物资源有效转化为旅游资源,培育以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为支撑的体验旅游和传统村落休闲旅游线路,打造红色革命遗址体验、观音文化和汝瓷文化展示等文物旅游品牌。同时,文物管理部门积极转变观念,全心全意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调查到位,全面掌握文物“家底”。近年来,我们相继开展了可移动文物普查、万里茶路调查、少数民族文物普查、工业遗产普查等工作,全面摸清了本地的文物资源。

二是利用到位,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清凉寺汝官窑遗址是全国100处大遗址保护项目。为充分利用好这个品牌,上级和县财政共投资2.2亿元,规划建设了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展示馆、汝窑博物馆和汝窑陶瓷科技馆。为了建设好“三馆”,我们成立了由县长任指挥长的工程建设指挥部,搬迁居民236户,拆迁房屋1100余间。配合省考古研究院先后对遗址建设工程开挖区域内进行了六次考古发掘,发掘面积达3000余平方米,为保护工程建设提供了依据,也获得了重要考古发现。遗址展示馆建筑面积5160平方米,总投资6400余万元,于今年元月16日隆重开馆。汝窑博物馆建筑面积6302平方米,总投资8000余万元,已完成主体建筑施工,正在进行陈展工程招投标工作;参展文物调拨、整理、修复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预计今年8月开馆。汝窑陶瓷科技馆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投资约7600余万元,目前正在选址论证,计划于今年8月开工建设。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展示馆和汝窑博物馆等一批文物保护展示场馆的建成,逐渐成为我县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对文物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将文物转变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效拉动了县域经济发展。

三是传承到位,让红色革命遗址成为优势旅游资源。宝丰是1948年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中原局中原军区旧址所在地,刘伯承、邓小平、陈毅、邓子恢、张际春、李雪峰、李达等领导人在宝丰运筹帷幄,统一指挥中原野战军和华东野战军,摧毁了国民党在中原的防御体系,扭转了中国的战局,为淮海战役奠定了基础,加速了解放战争和全国胜利的步伐。解放战争时期的中共中央中原局中原军区宝丰旧址群,由中原局旧址、中原军区司令部旧址、中原军区政治部旧址、新华社中原总分社旧址、中原大学旧址、中州农民银行旧址等24处文物点组成,涉及10个乡镇、15个村庄,现存明、清、民国时期建筑102栋。2016年1月被河南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我县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和开发力度不断加强,中原解放纪念馆建成开放,宝丰会议会址和中州农民银行总行旧址维修工程竣工,豫西行政干校旧址保护利用项目、北张庄中原军区司令部旧址保护利用项目和豫西军工处兵工厂二分厂旧址保护修缮项目启动。同时,中共中央中原局旧址保护方案、大白庄中原大学旧址保护利用方案和宝丰会议会址(文庙)保护利用规划进入编制实施阶段。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分年度实施革命旧址维修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打造红色革命遗址旅游圣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四是宣传到位,形成全民自觉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都要专题学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五次以上。同时,我们积极利用高端研讨会、交流会、全县“两会”和微信、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我县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另外,2009年至今,我们每年订阅文物报120余份,《中国文化遗产》《建筑与文化》《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学》等杂志50余份,向县四大班子领导和发改、规划、土地、公安等各局委及14个乡镇负责人免费赠阅。通过以上工作,逐渐在全县形成了全民支持文物工作、全民自觉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

    五是服务到位,让文物审批与项目建设相协调。在县里的重大项目建设中,从规划论证阶段,县文物管理部门就开始介入,主动对接上级文物管理部门,帮助项目建设方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直至项目动工为止。不因文物部门审批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近年来,我县虽然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做出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通过此次会议,我们将认真学习各地的先进经验,为我省的文物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宝丰县文物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