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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文物安全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17-03-23

巩义是诗圣杜甫的故乡,河洛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和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境内嵩邙对峙、河洛交汇,文化多样性和空间集聚性十分突出。巩义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6处,馆藏文物16002件套。我市在省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多措并举,强化安全督察,进一步落实了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了全市文物安全形势的整体稳定。

一、强化领导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始终把安全作为文物工作的生命线,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充实调整了由市长任主任,主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各相关单位正职为成员的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把我局纳入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定期研究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同时,修改完善了年度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和考核细则,明确了各单位具体任务和安全责任,将工作责任细化,坚持任务到单位,单位到个人的责任制度,并以市政府名义与各镇、街道、文博单位签订了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了文物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和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督查检查,加强隐患治理

我们严格落实文物安全检查工作制,开展查责任制、查管理、查技防、查制度、查隐患的全方位督查工作,切实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一是在坚持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强化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汛期安全防范、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等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全面摸排文保单位保护现状。对全市范围内120个文物点展开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文物的保护现状、存在的安全隐患、保护范围内是否有违章建筑、古墓葬是否有盗掘现象等。通过认真细致的摸排,掌握了各文物点保护情况,查明了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了对各文物保护机构安全工作的督导。三是强化文物收藏单位藏品安全检查。制定文博单位藏品安全检查方案,按照方案要求,从文物藏品管理情况、安全防范情况、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方面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并评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时间限期整改。四是严格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内容、落实整改标准、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人),督促各单位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强化安全自查自纠,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问题整改不留空挡,制度落实不图形式。

全年共开展覆盖全市范围的文物安全大检查5次,夜间安全督查110次,不定期巡查文博单位和文物点130处,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9份。通过集中督查,进一步落实了文物安全工作各项措施,有效遏制了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健全长效机制,营造宣传氛围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文物安全管理走向制度化、常规化。一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度,夜间值班确保一名班子成员带班,要求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二是坚持每月28日安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部署安排具体工作,了解和掌握各文博单位安全工作的新动态,分析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提高解决安全隐患问题的效能。三是坚持全市文物点划片管理制度,由局二级文物保护机构负责所在镇、办及邻近区域文物保护点的监管工作,每月巡护辖区保护点,并与镇村业余保护员实行巡护相互签字确认。四是坚持巡逻检查记录制度,夜间实行四级联查制度(各文物保护单位自查、文物派出所巡查、局安全科督查、局班子成员突击检查),重点对国保单位和其他重要田野文物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了文物安全。

(二)注重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我们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物保护宣传活动,利用418国际古迹遗址日、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文物法》颁布周年纪念日等,举行《文物法》宣传周、文化遗产知识、文物安全知识等大型宣传活动,开展文物鉴定等便民服务。以各级新闻媒体、文物旅游局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为平台,积极宣传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成果及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成果,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了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开展培训演练,强化文物保护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文博单位安全负责人、安保人员、业余保护员进行文物安全知识培训和讲座,学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传达贯彻有关文物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共举行各类培训2200人次、发放学习资料5000余份。同时,定期组织各文博单位联合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全年共举行各类演练80余场次。通过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进一步落实了安全岗位责任制,增强了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人员和业余保护员的整体素质和责任意识。

四、加强治安防控,完善保护网络

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是组织市文物派出所联合公安机关对北宋皇陵、康百万庄园、石窟寺、博物馆等重点文博单位周边治安及田野文物进行巡逻防控,严厉打击各类文物犯罪。二是充分发挥各镇、街道文化中心、文物保护站和业余文物保护员作用,对拥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村实行下沉分包,构建“市”、“镇(办)”、“村”三级文物保护网格,初步形成以文物旅游局为核心,辐射全市的文物保护网络。三是积极与省局对接上报文博单位安防、消防、防雷三防工程项目,提高各单位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文物保护技防工作力度,对康百万庄园、巩义石窟寺、博物馆等重点单位安防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实现了技防、物防、人防的有机结合。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保护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今后,我们一定不辱使命,守土尽责,提高素质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文物犯罪行为,承担起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弘扬先进文化的神圣使命,努力开创巩义文物事业新局面。

 


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