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在全省文物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 ||
发布时间:2016-10-20 | ||
“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发展改革委立足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着力推进文物保护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将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开发利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推动遗产保护利用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有效衔接。 二是加强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规划》和《全国“十二五”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要求,我委会同省文物局、住建厅等部门,认真编制项目建设方案,五年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51亿元,带动地方政府资金投入3.4亿元,支持50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基础设施和地市级博物馆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基础设施及周边环境风貌明显改善,全省博物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三是推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为加强重大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根据省政府部署,我委先后牵头研究提出二里头遗址博物馆、中原考古博物院建设建议方案,并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争取二里头夏朝遗址博物馆列入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文化项目。 四是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照《文物保护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要求,对涉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项目,根据审批核准权限认真审查建设项目前置条件,合理确定保护建设内容,防止不当保护、盲目开发等造成的建设性破坏。 在长期的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既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建设文明河南的需要,也是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建设富强河南的需要。我们感到,加强文物保护,一是要充分尊重文物保护的科学规律。科学制定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既保护好文物本体、历史文化遗存等物质载体,又保护好其所依托的自然生态环境,妥善解决文物保护与城乡基本建设之间的矛盾,推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深入挖掘文物资源的内涵价值和文化元素,加大新技术、新手段在文物展示中的应用,推进文物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努力实现在保护中利用,在传承中发展,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三是要广泛共享文物保护成果。坚持把“文物保护人人参与、保护成果人人共享”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高文物、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享受文物保护成果,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保护文物的良好群众基础和强大工作合力。 在下步工作中,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各项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我省文物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二是加快推进重大文化工程建设,会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二里头夏朝遗址博物馆、中原考古博物院、河南博物院主展馆抗震加固项目建设,指导项目单位科学编制建设方案,力争早日开工建设。三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积极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深入发掘文物价值,开发各类文化创意产品,延伸文博衍生产品链条,进一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自觉把文物保护理念贯彻到经济社会工作的相关领域,协同推进文物保护与利用、文化传承与发展,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利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推动我省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