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落实《博物馆条例》脚踏实地做好博物馆工作 | ||
发布时间:2015-05-17 | ||
一、以学习促贯彻 自3月20日《条例》颁布以来,我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两次集体学习和一次分组讨论、座谈,深刻领会其实质。 首先,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条例》是第一个全国性博物馆工作的法律文件,它确立了博物馆的法律地位、性质、任务和规范,为促进博物馆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其次,要把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有机的结合起来,推动博物馆事业的健康发展;第三,深刻领会《条例》第一章第二条对博物馆的定义,准确把握其公益属性和非营利性,必须坚持“双为方向”和“三贴近”原则,为社会和公众传播优秀文化。 二、以贯彻促落实 认真学习《条例》,领会其精神实质,重在落实。 一是把贯彻与上级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如“河南省文物局(豫文物博[2015]2号)关于开展全省文物库房安全检查的通知”、“河南省文物局(豫文物博[2015]10号)关于开展2014年度博物馆检查备案和免费开放绩放考评工作的通知”等,并且要贯穿于工作的始终。 二是不折不扣地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这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博物馆界在国家文物局统一领导下开展的文物大清查,达到文物清库个位数,是一项空前实在的基础工作,是博物馆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博物馆应当建立藏品账目及档案。通过这次文物普查,彻底摸清家底,从以前的帐、物、卡三对照,到今后的帐、物、卡、照片、信息五对照,确保国有资产的稳定。 三是要突出博物馆的教育功能。《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了“教育”是博物馆收藏、保护、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见证的核心目的,博物馆的一切活动都要紧紧围绕教育这个中心来开展,充分突出其教育功能。 三、以落实促发展 一要抓好文物安全工作。安全是博物馆的生命线,我馆要进一步提升文物安全防范系数,高质量完成安防二期工程,实现文物库房、展厅、周界的人防、物防、技防的安全达标,形成立体式安全防范体系。 二要全面完成馆藏文物的清库、建帐及信息登录工作,不断完善文物藏品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使文物保护工作逐步驶入科学化管理轨道。 三要做好对外免费开放工作,进一步强化博物馆的教育职能,进一步扩大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