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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博物馆条例》开创博物馆工作新局面
三门峡市文物局 史智民      发布时间:2015-05-17

三门峡市目前有各级各类博物馆7家,其中免费开放博物馆4家,全市博物馆基本陈列10个。2014年举办临时展览17个,开展社会教育活动30余次。全年接待观众125.7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 %,其中青少年观众35.8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 。博物馆在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文物资源大市,我们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解放思想,着力让馆藏文物活起来,开创博物馆工作新局面。

一是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及时传达国家文物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本年度和今后工作的重点任务,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提高博物馆知名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博物馆事业不断发展。

二是以《条例》为指针,研究制订“十三五”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一批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并结合实际,从博物馆的定义、性质、宗旨、财税扶持政策、管理监督等方面深刻理解《条例》的内容实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博物馆事业发展思路和措施,进一步提升文化品位。

三是完善我市博物馆体系,形成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共同发展格局,不仅要推进全市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建设,而且要加大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力度,把非国有博物馆放在与国有博物馆同等重要的地位,享有“同等待遇”,在我市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博物馆体制,进一步激发博物馆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四是依托馆藏文物资源,积极策划展览项目,举办主题性、原创性展览,加强策展能力建设。针对“有文物没地方展、有博物馆没文物展”等问题,整合盘活全市馆藏文物资源,通过借展、联展、巡展等形式,集中打造一批特色博物馆和特色精品展览。同时,积极开展开展博物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等活动,营造馆藏文物“活”起来的良好氛围。

五是以人为本,着力提升博物馆运行服务水平。按照《条例》的规范化要求,进一步梳理各项业务工作,加强组织、制度、藏品、服务和文化产业建设,全面提升博物馆运行质量、公共服务质量和内部管理水平。同时,会同教育、科技等有关部门,推动博物馆深化教育功能,助力科研工作,增强博物馆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