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博物馆现代化建设的制度保障 | ||
发布时间:2015-03-18 | ||
近日,国务院发布《博物馆条例》,明确博物馆的机构特性,确立博物馆组织的独立性,为博物馆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博物馆条例》有助于博物馆依循发展规律,强化组织特色,为公众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 《博物馆条例》明确申明博物馆是“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从“单位”到“非营利组织”,从“文物标本”到“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从对博物馆收藏的重视到对博物馆组织依法依规自主管理的强调,这是首部《博物馆条例》的突出亮点。博物馆组织是博物馆事业发展的主体,博物馆组织的活力和创新是博物馆事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博物馆组织提供的优质专业服务是博物馆的社会贡献。积极发展博物馆组织,有效调整博物馆组织的行为,有效监督博物馆的社会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博物馆发展的资源和社会环境,是促进和保障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博物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博物馆宏观管理的重大改变,博物馆管理机关和博物馆都必须依法办事,政府行政部门依法对博物馆进行“监督管理”,不再直接干预博物馆内部的管理和业务活动,博物馆必须明确组织使命,制定博物馆宗旨和业务规章,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对组织作为承担责任。 我国博物馆仍处于现代化转型阶段。近现代公共博物馆的出现,标志着知识理性科学的转换,知识不再是宗教的婢女,而成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工具。博物馆的科学性和公共性是现代社会价值观的真实体现,正如“五四运动”所倡导的“德先生”与“赛先生”成为新社会的代表。新中国成立初期,博物馆被纳入文物保护领域,博物馆成为履行国家保护文物责任的专门机构。改革开放后,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得到重视。2008年,我国具备条件的公办博物馆向社会免费开放,以展陈和社会服务为抓手,带动博物馆基本业务活动的提升。博物馆工作者在开放中认识到博物馆组织的特性和博物馆业务的特点,重新定位博物馆在社会发展中的位置。公共博物馆坚持博物馆存在的意义在于为人类和社会的发展服务,博物馆不是为“物”而存在的,博物馆收藏是人类认识世界的真实资料,博物馆有责任与公众分享理性知识研究资料与成果。当代公共的博物馆建设要坚持以组织建设为基础,坚持博物馆非营利组织属性,坚持博物馆的公益定位,坚持博物馆的科学理性的学术立场。“研究、教育、欣赏”是博物馆各项业务活动的共同目标,这些目标构成了博物馆的组织特色,也制约和规定了博物馆业务活动的内容和标准。 《博物馆条例》明确申明博物馆业务活动应遵循的原则、规范和评价标准,凸显提升博物馆业务水平的考虑,直击我国博物馆基础业务薄弱的软肋。改革开放前,我国博物馆业务流程、方法和规范受政府行政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制约,形成按上级部门布置任务、采取专业分工“会战”的工作机制。在当前办馆主体多元、社会发展需求多样的环境中,传统的博物馆业务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是墨守成规,还是适时调整、积极创新,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博物馆条例》总结多年改革实践创造的优秀博物馆业务模式,提炼为切实可行的指导原则和业务规范,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近年来,由于多种条件的干扰,一些博物馆从业者将博物馆业务活动简单的归结为文物的鉴定、保管和展示,导致一些博物馆“干瘪的”只剩下或真或伪的物件,公众对此颇有微辞,严重影响了公共博物馆的社会形象,也影响了公众对博物馆社会职能的认知。提高业务水平是当务之急。博物馆收藏是根本,研究是基础,教育是灵魂,把博物馆基本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博物馆工作才会有血有肉,生动活泼。高水平业务活动的基础是掌握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专业人才队伍,博物馆要把队伍建设作为博物馆发展的重中之重,着力培养,大胆使用,严格管理,有优秀的队伍,才能保障卓越的业绩。 《博物馆条例》要求“博物馆应当根据自身特点、条件,……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展陈是博物馆教育的主要手段。博物馆与私人收藏的重要区别就是“教育性展示”,私人收藏展示多侧重物件的珍稀和精美,以彰显收藏者的品味和身份;博物馆展陈更强调展品背后的知识与文化,为参观者的自身发展提供学习支持。公共博物馆强调博物馆展陈的社会责任,在客观阐述知识的同时,更关注展陈的社会教育效果,强调展陈有助于社会和谐发展的“正能量”。历史文物不会自己说话,文物自身无法表达相关的历史文化信息,以及博物馆研究人员基于文物研究获得的学术成果,这些信息需要博物馆工作者通过展陈内容与视觉表达的设计,运用空间、环境、视觉传达、展陈说明等多种博物馆展陈语言,通过博物馆教育工作者的阐释解读,激励观众在博物馆营造的学习环境中去认知、理解文物自身及相关知识,支持观众在学习活动中提高学习能力和分析批判能力。博物馆教育不是藏品的陈设展示,而是博物馆各项业务成果的综合体现,是观众与博物馆工作者共同参与完成的学习活动。 《博物馆条例》在博物馆制度建设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博物馆发展营造了积极的制度环境,为博物馆工作质量提高给予了积极的专业指引。人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博物馆事业的发展,社会各界对博物馆特性和职能的理解,博物馆制度建设将会更加完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