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物局关于授予洛阳博物馆等4家单位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的通知
时间:2015-06-03 字体:大 中 小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物(文化)局、省直文博单位、中国文字博物馆:
为加强我省可移动文物修复工作的管理,提高可移动文物修复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经我局研究,决定授予洛阳博物馆等4家单位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各单位资质业务范围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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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7日
附件: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单位及业务范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物(文化)局、省直文博单位、中国文字博物馆:
为加强我省可移动文物修复工作的管理,提高可移动文物修复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经我局研究,决定授予洛阳博物馆等4家单位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各单位资质业务范围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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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7日
附件: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单位及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