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药王庙大殿保护规划项目招标完成
时间:2015-11-11 来源:焦作市文物局 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强文物保护,近日,焦作市文物局委托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药王庙大殿保护规划项目招标,确定了项目中标单位,促进了项目的有序进行。
药王庙大殿位于焦作市山阳区李贵作村,是我省元代木构件中保留早期构件和作法较多、时代较早的一座古建筑,价值高.2013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为有力推进药王庙大殿的保护利用和展示,充分发挥文物的价值,焦作市文物局积极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0万元,实施药王庙大殿保护规划编制项目。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市文物局委托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和标书,并于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6日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了“焦作市文物局关于《药王庙大殿保护规划》编制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广泛征求各潜在供应商对项目采购的意见。公示结束后,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公司于9月25日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项目采购,聘请3名专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邀请1名社会监督人员对采购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最终确定了山西省文物技术中心承担药王庙大殿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目前,山西省文物技术中心正在进行药王庙大殿规划编制的前期资料调查收集,将根据文保单位的保护现状、价值以及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文物保护规划,为有效开展文物保护提供依据。